商品条形码増号方法及步骤 申请条件 已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的企业,厂商识别代码编码容量已饱和,可根据需要再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 申请需提交材料 (1)有效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原件;(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3)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2份(双面打印);(4)加盖企业公章的增号申请(格式见附件);(5)已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目录数据已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备案;(6)已使用及即将使用的商品条码产品目录信息(EXCEL格式保存,刻录成电子版光盘 ) 注:预增号码长度为“7”位:提交新增产品目录数据不少于2—3万条,同时提交已全部使用完的商品条码的产品目录数据,两个文件同时保存在一个EXCEL文件的两上表单中刻成光盘上报;预增号码长度为“8-9”位:提交已全部使用完的商品条码的产品目录数据,数据以EXCEL文件格式保存,刻成光盘上报。
校验码的计算方法说明 代码位置序号 代码位置序号是指包括校验码在内的,由右至左的顺序号(校验码的代码位置序号为1)。 计算步骤 校验码的计算步骤如下: a. 从代码位置序号2开始,所有偶数位的数字代码求和。 b. 将步骤a的和乘以3。 c. 从代码位置序号3开始,所有奇数位的数字代码求和。 d. 将步骤b与步骤c的结果相加。 e. 用大于或等于步骤d所得结果且为10最小整数倍的数减去步骤d所得结果,其差即为所求校验码的值。 示例:代码690123456789X校验码的计算见表1。 表1 校验码的计算方法
零售商品代码编制方法 一般零售商品条码为13位,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位。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企业自行分配,尽量按流水号分配,如001、002、003~999。校验位系统自动生成。 企业通过条码卡卡号密码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产品管理”——>“产品添加”,添加产品信息时,商品条码已显示厂商识别代码,后面补齐到第12位,点击其他空白处,出现“确认”提示,确认即可得出13位条码。
设计、制作合格的条码的注意事项 企业申请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后,首先要对其产品编制商品项目代码,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要遵循唯一性、无含义性和稳定性原则,最好按流水号方式编码。 其次,是设计条码符号。条码符号设计主要从印刷尺寸、颜色搭配、印刷位置三方面考虑,要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印刷尺寸、颜色搭配请查看GB 12904-2008《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语条码表示》,印刷位置请查看GB/T 14257-2009《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放置位置》)。 第三步是印制条码符号。为确保条码符号的印刷质量,建议在批量印刷之前,先印制包装小样到具有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符号质量合格后再进行大批量印刷,从而达到控制条码质量的目的。
编制零售商品代码应遵循原则 编制零售商品代码时应按照国家标准 GB12904-2008《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的要求,且遵循以下编码原则: (1)唯一性原则:即对相同的商品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相同的商品;对不同的商品应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 (2)无含义性原则:即零售商品代码中的商品项目代码不表示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 (3)稳定性原则:零售商品代码一旦分配,若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