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是否有联系? 按照GS1系统的编码原则,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是无含义的,因此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没有内在联系,有含义的代码通常会导致编码容量的损失,最好采用流水号方法编制商品项目代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编码容量,并有利于保持编码的唯一性。
储运包装商品 ITF-14 的代码结构? 用于标识只含有一件较大体积商品的外包装箱,同样作为可零售结算的箱码使用,例如:洗衣机、冰箱等。14位条码常用于以ITF-14为载体的箱码,这种情况下箱码只作为物流管理使用,不能作为零售结算使用。储运包装商品 14 位代码中的第 1 位数字为包装指示符,用于指示储运包装商品的不同包装级别,取值范围为 1,2,. . . 8,9。其中:1-8 用于定量储运包装商品, 9 用于变量储运包装商品。储运包装商品14位代码中的第2位到第13位数字为内部所含零售商品代码前 12 位,是指包含在储运包装商品内的零售商品代码去掉校验码后的12位数字。储运包装商品 14 位代码中的最后一位为校验码,计算方法与 13 位代码校验码的计算方法相同。
EAN-13 条码的最后一位校验码是由企业自己设定吗? EAN-13 条码的校验码是根据前 12 位(厂商识别代码 + 商品项目代码) 计算得出,不能由自己设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 www.gs1cn.org 提供了校验码计算工具。或通过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在产品管理产品添加时商品条码处可自动编码获取校验位,或输入前12位,最后一位提示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