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销售的商品,其组成发生变化,需要为变化后的商品重新分配商品条码吗? 需要。捆绑销售的商品是一个预先定义的商品组合,其内含两个或更多的商品,并作为一个商品售卖。当商品组合中的一个或更多的商品有所改变时,需要为该商品组合分配一个新的商品条码。例如,一个由三瓶香水组成的套装,若更改了其中两种香水,需要为新的组合分配新的商品条码。
如何为季节性商品或促销商品进行条码标识? 商品本身不需要。但需要在更高级别的包装上(如箱、托盘等储运包装)上需要分配新的商品条码。因为针对特定事件或日期的促销商品会影响供应链中处理商品的方式(例如商品运输、存储或收货等),需要加以区分。例如,节日期间,某商品包装改变,此商品的性质(如配方、净含量、尺寸等)并未发生改变,因此不需要重新分GTIN。但为了供应链中的管理与追溯,需要在包装箱上编制一个新的商品条码。
包装箱内商品数量发生变化,是否为变化后的商品重新分配商品条码? 需要。箱子中的商品数量发生变化时,应为变化后的箱子分配新的商品条码,箱子中单个商品标签上的商品条码不用改变。例如,一个包装箱内商品从9 个变为12 个,该箱子需要分配新的商品条码。
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是否有联系? 按照GS1系统的编码原则,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是无含义的,因此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没有内在联系,有含义的代码通常会导致编码容量的损失,最好采用流水号方法编制商品项目代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编码容量,并有利于保持编码的唯一性。
储运包装商品 ITF-14 的代码结构? 用于标识只含有一件较大体积商品的外包装箱,同样作为可零售结算的箱码使用,例如:洗衣机、冰箱等。14位条码常用于以ITF-14为载体的箱码,这种情况下箱码只作为物流管理使用,不能作为零售结算使用。储运包装商品 14 位代码中的第 1 位数字为包装指示符,用于指示储运包装商品的不同包装级别,取值范围为 1,2,. . . 8,9。其中:1-8 用于定量储运包装商品, 9 用于变量储运包装商品。储运包装商品14位代码中的第2位到第13位数字为内部所含零售商品代码前 12 位,是指包含在储运包装商品内的零售商品代码去掉校验码后的12位数字。储运包装商品 14 位代码中的最后一位为校验码,计算方法与 13 位代码校验码的计算方法相同。
EAN-13 条码的最后一位校验码是由企业自己设定吗? EAN-13 条码的校验码是根据前 12 位(厂商识别代码 + 商品项目代码) 计算得出,不能由自己设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 www.gs1cn.org 提供了校验码计算工具。或通过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在产品管理产品添加时商品条码处可自动编码获取校验位,或输入前12位,最后一位提示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