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会颁发相关证明吗?
企业申请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将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此证书是由编码中心统一印制,通过编码分支机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发给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企业。
企业申请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将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此证书是由编码中心统一印制,通过编码分支机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发给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企业。
不必。申请人可到企业所在地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办理即可。分支机构的名录可登录编码中心网站www.ancc.org.cn查询。
依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凡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都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申请注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申请表,此表可到企业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索取,也可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www.ancc.org.cn在线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基础。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管理和分配,有效期为2年。如果需要延用,应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基础。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管理和分配,有效期为2年。如果需要延用,应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系统成员的名称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实填写《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可在当地编码分支机构领取)并加盖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公章,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和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及变更前的《系统成员证书》或《系统成员续展证书》。上述文件经分支机构审核后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批准,审核无误后核发变更证书。
如果公司的名称改变了,但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注册号没变,可办理变更手续。因行政区划改变而引起的系统成员名称改变,但名称主体不变,并有相关的政府文件的,可持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政府相关文件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公司的名称改变了,但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注册号没变,可办理变更手续。因行政区划改变而引起的系统成员名称改变,但名称主体不变,并有相关的政府文件的,可持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政府相关文件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中规定,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