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注册的用户已与条码卡绑定,但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后没有“产品添加”菜单,为什么?

企业自行注册的用户与条码卡绑定后,应先以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为该用户分配“商品录入”权限,再以注册用户登录平台,便可使用“产品添加”菜单。条码卡作为企业管理员用户,拥有最完整的操作权限,可管理注册用户的绑定、权限配置与删除,也可添加编码信息。

产品信息需在什么时间通报?

产品信息通报需要在确定产品编码后,并在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之前,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或通过中国编码APP通报产品信息。

为什么要做产品信息通报?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企业在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并为商品编制商品条码后,应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或“中国编码APP”通报商品编码信息,进行线上时时管理与维护,即时满足通报要求,实现商品信息的官方平台查询、手机扫码展示、全球查询,并可应用商品二维码、UDI数据备案、产品追溯等服务,能够有效保障商品上市流通。

商品包装上变更认证标志,需要重新编制新的条码吗?

看情况。商品包装上增加一个新的或去除一个现有的认证标志(如“清真”标志、能效标识、有机认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商品、过敏原、3C 认证等),如果企业认为此变化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倾向和购买决策,则需要分配新的商品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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