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条码,商品条码是商品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商品在市场流通的“身份证”和“通行证”,关于商品条码小知识,您知道多少?

企业商品条码小知识插图

一、什么是商品条码?

我们常说的条形码其实就是商品条码,它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主要用于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通俗来讲,商品条码相当于产品身份证,它能够保证每一家企业的每一类商品项目的编码在全球范围唯一且通用。

二、商品条码如何管理?

商品条码的管理应符合《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6号)的规定。

三、销售者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其经销的商品不得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

四、如何查询商品条码?

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www.gs1cn.org)或下载“中国编码”APP可查询商品条码相关信息。

五、委托加工的产品是否可以使用被委托方的条码?

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质检办法函〔2008〕67号)的规定:“委托他人加工的产品,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六、进口产品是否可以使用其国内经销企业或代理商注册的商品条码?

根据“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质检办法函〔2008〕67号)”的规定,进口产品可以使用该产品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国内经销企业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七、常见商品条码违法行为有哪些?

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等,包括委托加工使用了被委托方的条码;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 

八、如何申请办理商品条码?

现场办理,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现场办理。

九、如何通报编码信息?

条码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具体可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www.gs1cn.org) ,点击“成员专区”或点击“我要通报编码信息”,按网站提示开展编码信息通报。

条形码上有什么信息

通过扫描条形码,你可以看到商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国、制造厂家、商品名称、图书分类号、邮件起止地点、类别、日期等信息,因而在商品流通、图书管理、邮政管理、银行系统等诸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

条形码是集编码、印刷、识别、数据采集和处理于一身的新型技术。

商品条码应用领域

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标识,是商品在市场流通的“通行证”,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目前覆盖的领域包括零售(食品、饮料、农产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牙膏、香皂、洗衣粉等)、物流、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追溯、加工制造、电子商务/网店平台(天猫、淘宝网、京东、苏宁、我买网、居然之家、39健康网、凡客网、敦煌网等)、移动商务、物联网等经济领域得到了成功应用。事实上,条码已成为商品进入超市的必备条件,同时也是制造商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的技术保障。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如北京、江苏、浙江、安徽、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湖南等),已有文件规定,所有无条码商品不得进入超市,无条码商品在市场流通依然会被罚款处理!

EAN-13条形码组成的含义

企业商品条码小知识插图1

标准商品条码由13位数码组成,可以分为4个部分,从左到右分别为(在中国):标识国家、出品商品识别码、商品代码、校验码。

标识国家:第1、2、3位,共3位,代表条形码来源于哪个国家(690-699都是中国的代码,由国际上分配)。

出品商品识别码:第4、5、6、7、8、9位,共6位,指公司名称,向国家条形码中心申请办理。

商品代码:第10、11、12位,共3位,代表着厂内商品代码,由厂商自行确定(000~999 适用于1000个种产品)。

校验码:第13位,共1位,是校验码,依据一定的算法,由前面12位数码,通过计算而得到,用于校正在扫描过程中产生的识读错误。

很多不了解条形码的人,对条形码的认识不足产生错误,以为在网上或者在什么地方,自己随便编一个打印出来就可以用了,并非如此。

你公司卖产品或者用在什么其他地方,是需要向国家条形码中心申请办理的,根据不同类型,收取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申请条形码还需要个人提供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法人手机号、联系人姓名与电话、邮箱相关等。

别忘了,还有期限限制。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 2 年。

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系统成员应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

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