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如果成员有一批新产品需要使用商品条码(EAN-8 条码除外),只需自己给新产品分配商品项目代码就可以了,不必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编好代码后,需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网www.gds.org.cn 通报新分配产品的编码及产品自身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