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成员首先要对缺失产品信息进行梳理,对于商品已进入流通市场,但未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产品信息,进行“信息补录”;对于尚未实际使用的商品条码,存在被其他企业冒用的风险,标记为“被冒用”;商品已退出市场流通,标记为“已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