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首先应确认申请GS1厂商代码的主体是“注册人/备案人”,且产品条码满足国内相关法规要求,之后可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进行境外码备案后使用,详见《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备案须知》:http://glb.ancc.org.cn/WSBA/help.pdf ×用微信扫描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