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品的包装很小,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任意之一时,可申请采用缩短码:(1)13 位代码的条码符号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标签最大面面积的四分之一或全部可印刷面积的八分之一时;(2)商品标签的最大面面积小于40cm²或全部可印刷面积小于80cm²时;(3)产品本身是直径小于 3cm 的圆柱体时。 缩短码使用申请可以联系分支机构办理并提供产品外包装样品,首次办理需缴纳一次性费用 400 元。 ×用微信扫描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