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系统成员不得将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为保证商品条码标识的唯一性,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