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N商品条码增号/条码增号申请条件

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编码容量趋于饱和,通报产品编码信息或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目录数据(提交电子版)超过编码容量的80%,可根据需要再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

条码增号申请需提交材料

(1)有效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原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3)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2份(双面打印);
(4)加盖公章的增号申请说明;
(5)已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目录数据已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anccnet.com)通报备案;
(6)已使用及已新增产品目录数据(制作成EXCEL文件,提交电子版);

预增号码长度为“7”位:提交新增产品目录数据不少于2万条,与已使用商品条码产品目录数据分别保存在一个EXCEL文件的两个表单中,电子版上报;
预增号码长度为“8”位:提交新增产品目录数据不少于2千条,与已使用商品条码产品目录数据分别保存在一个EXCEL文件的两个表单中,电子版上报;
预增号码长度为“9”位:只需商品信息平台信息通报超过800,不需要上报EXCEL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