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 2 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系统成员应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