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其系统成
员资格和厂商识别代码将被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注销。